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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好啦……眉頭別皺這麼緊。」他蹭了蹭我的臉頰:「欸,我今天想去看鶯鶯。」

這是我們之間唯一的約定,我希望他要和別的女生見面前可以告知我一聲。畢竟光是他那天進去見林鶯的短短十五分鐘,對我而言有如十五小時般漫長,直到那個時候我才知道,一旦抓住了,我這個人是絕對不會輕易放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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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知道,知道事實後的打擊會更大。

繞遠路走回醫院,我在林鶯的病房前踱步,不知道該不該讓方奕光進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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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在醫院的長椅上,我無力的攤著,一臉快死的樣子看著楊溫宇:「林鶯現在的狀況穩定嗎……?」

胸口有點悶悶的,像是一種說謊的罪惡感。林鶯媽媽不知道這件事跟我有關,還向我道謝,我只覺得我沒那資格,我害林鶯跟方奕光分手,還害林鶯差點丟了一條命,其實我才是罪魁禍首,我是最沒資格接受道謝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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哼,因為幾句歌詞就氣成這樣,沉不住氣啊。

「做人別太過份,妳說誰是倒貼的狐狸精?」望向門口,方奕光走了進來,「笨璘是我的好朋友,陪我出去裝個水也要被冤枉會不會太超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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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她一枚白眼,我咕噥:「哪有……只是妳講的好像我強姦方奕光一樣啊。」我試著為我自己的心虛做最後辯解,戳戳無辜的被單,我可沒有做強姦這種淪喪道德的事,我只不過偷親方奕光罷了。

而且我也沒做的偷偷摸摸,我光明正大,在日光燈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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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股消毒水的刺鼻味撲鼻而來,伴隨著的是熟悉的聲音。

「妳要不要臉?推我女兒下池塘?妳還我一個女兒啊!要是采璘一昏就是昏好久那怎麼辦?妳說啊妳說啊!」是老媽的聲音,不得不說罵得真好,微微睜開眼,是白色的天花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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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一的機會又怎樣?他的心在我身上嗎?就算他和我交往,也只是他那些過往女友中的其中之一,我遲早會步入她們的後塵。

「唯一的機會是唯一的機會,」我垂眸。「我當然不會笨到不清楚,可是我要他真心喜歡上我,他才會珍惜,不然我跟他那些過往女友、跟柳萱又有什麼不同了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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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才的期待彷彿被澆了一盆冷水,我頓時愣死了。

三八,我很討厭這個詞,因為我對曾蓁蓁用的就是這個形容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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渾渾噩噩的吃完楊溫宇請的麥當勞,他很貼心的送我回家,因為他知道以我這樣子大概走沒兩步就會去撞電線杆了。

「媽、哥,我回來了。」進門脫鞋,我朝客廳一喊,果真看見老媽探頭看著我,嘴上正叼著薯片:「小采回來啦,采陽今天不回來了,他被教授留著做報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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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一個人,總是不知不覺所產生的情愫,或許不能淡忘,或許不能傾訴,或許喜歡一個人很痛苦,可是,我不會再選擇逃避了,我要變得可以有勇氣面對他們!

走進教室,我便看見我的座位上坐著一個黑髮的女生,正是林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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